平原信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平原县坊子乡前高村南1100米,主要生产光气化产品氯代酯、酰氯等。2009年7月公司获得了《氯代脂、酰氯产品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评批复(德环办字[2009]103 号)并开始建设。2011年8月申请验收,并获得了验收批复(德环验[2011]51 号)。
企业于2015年7月委托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光气及系列产品二期工程(第一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的建设内容包括对现有的光气合成工段替换1台CO发生炉和3台光气反应器,替换下的设备全部作为备用设备。改建现有硬酯酰氯装置(新添6台15m3光化釜,原光化釜停用),产能由20000t/a减少为12000t/a,扩建1套750t/a对甲苯磺酰基异氰酸酯装置;扩建1套1000t/a的正丁基异氰酸酯装置。新建光气尾破装置1套。该项目于2015年7月由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并于2016年5月9日获得平原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平原信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光气及系列产品二期工程(第一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平环发[2016]9号),2019年11月委托山东德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光气及系列产品二期工程(第一部分)》进行了部分验收,验收内容:光气合成工段替换1台CO发生炉和3台光气反应器,替换下的设备全部作为备用设备;改建现有硬酯酰氯装置(新添6台15m3光化釜,原光化釜停用),产能由20000t/a减少为12000t/a,扩建1套750t/a对甲苯磺酰基异氰酸酯装置;新建光气尾破装置1套。
2020年9月平原信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德州时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光气及系列产品二期工程(第一部分)》中“扩建1套1000t/a正丁基异氰酸酯装置”进行竣工环境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9号)的有关规定,德州时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本验收报告。
德州时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于2020年9月对项目区域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协助企业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德州时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天智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5日~2019年9月6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山东天智检字(2020)第09134号)。德州时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监测和检查的结果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内容: